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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8/09 發言時間  18:21:44
發言人  孫德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管理處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82001008
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MATC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80%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13,39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6,84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6,84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之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適用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0,31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5,421
5.計息方式:
借款利率為2%
6.還款之:
(1)條件:
可視實際營運狀況分批還款或到期日本金加利息一次償還
(2)日期:
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6,8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2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