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健全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 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及「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 營業處所買賣公 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委員 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 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審計委員會

為健全審計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本公司於103年06月18日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成立審計委員會。
此委員會之運作,係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 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 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成員 薪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魏郡芝(獨立董事)
李志峰(獨立董事)
呂月森(獨立董事)
詹金坪(獨立董事)
註:成員簡歷請詳董事會成員之獨立董事資料。